近年来,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,非法集资活动也披上“互联网+”的外衣,以金融创新之名,用高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。与传统模式相比,依托互联网,非法集资的隐蔽性、广泛性和传染性更高。最近又有许多线上线下投资理财公司相继爆雷,不仅直接威胁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社会安定,更使不少人深受其害,甚至倾家荡产。在此警方提醒大家牢记“六不原则”,增强自我防范意识。
01
高息“诱饵”不动心
非法集资的典型特点:许诺高息回报。面对“天上掉馅饼”的美事儿,大家都得悠着点,特别是大爷大妈叫得比亲人都亲,一个劲儿地推销来路不明的产品,什么都敢保证的人坚决不能信,不要想着一夜暴富,进而跌入欺骗者设计的陷阱中。
02
老板“实力”不崇拜
常常听到受害人说:我投资的这家公司注册资金雄厚,老板实力如何如何强大。但事实是,工商现在不是批准设立,只是登记,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写,想写多少都可以,所谓注册资本除了说明老板吹牛的力度,说明不了任何问题,而实力强大也只是自吹自擂的花招,就看是否有人愿意上钩。
03
“官方”背景不可信
谎称国企背景,在高大上的酒店开Party,假装金融搞创新的,强大的靠山给你投资找了一个稳稳当当的理由,但切记:“官员”未必代表“官方”,有官员参与并不等于就是正规融资活动。
04
“合法”吸储不大意
银行工作人员的“合法”身份容易让人深信不疑,极易给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假借代存、理财之名行骗带来可乘之机。存款应到银行窗口,取得相应凭证,不要轻易交给个人。
05
熟人“热心”不轻信
“爱面子”是国人的通病,碍于人情往往不能拒绝,恰恰给好心人制造了机会,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荐,得多长个心眼儿,多问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,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,盲目投资。
06
违规吸储不参与
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,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的债权债务时,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,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。因此,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和开发项目时,一定要认真识别,谨慎投资,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。
警方提醒